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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香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市新都原野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锦绣.香城”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锦绣.香城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大件路东侧。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住宅。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9324.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637.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1112.3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0394.4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67.94平方米;公厕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半地下室建筑面积2249.89平方米(其中物业用房630.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58.63平方米。容积率5.74,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机动车位数776辆(地面室外294辆,地下482辆),地下非机动车位数1122辆,全民健身面积738平方米.
物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配置:
1、物业用房位于3号楼半地下室   建筑面积:600.97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用房位于:位于3号楼半地下室物业管理用房内,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原野实业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2418日至201242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大件路东侧成都市新都原野实业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242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大件路东侧成都市新都原野实业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2418日至20124 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大件路东侧成都市新都原野实业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原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28-84595087
 
                                                                                                2012年 4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