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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小镇一期”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剑桥小镇一期”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剑桥小镇一期”位于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蒲新路。
本建筑区划四周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迎宾大道,南至:规划道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308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5161.6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967.46平方米,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26.4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1.97,物业管理用房地上建筑面积28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89.62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8978.00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224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287.62平方米)。全民健身场所面积350平方米。总容积率1.98,总建筑密度33.44%,绿地率30%。地下停车位295辆,非机动停车位630辆。
物业用房和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配置情况:
物业用房面积:1#楼一层100平方米、8#楼一层100平方米,5号楼一层59.9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 259.90平方米
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面积:位于5号楼1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88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2年3月1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8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叁级(含暂定三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2年3月9日、2012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8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