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龙悦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决定对“九龙仓-御园”8号地块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九龙仓-御园”8号地块
建设单位:龙悦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8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二环路,南至成华区建管委,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九龙仓-御园”8号地块总建筑面积33757.34平方米,其中:住宅27823.46
平方米;非住宅5933.8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5.3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15.62%,总容积率: 4.0,绿地率: 30.80%。
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43辆;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239辆
本建筑区划内共有住户248户。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5.37㎡;位于16与17号楼之间。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16与17号楼之间(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龙悦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14号
电 话:84466111-306
联系人:王慧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受到邀请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才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10月14日、2011年10月1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14号购买招标文件。只有收到邀请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13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14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二)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三)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招标人(盖章):龙悦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
2011年
10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