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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名城”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兴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盛世名城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项目名称:盛世名城
2
、建设单位:成都兴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本建筑区划位于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家社区,四至范围:东至待征地,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待征地,北至规划道路。
4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高层住宅、商业。
5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114921.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1388.3平方米,商业面积2631.9平方米。

5、本项目共计建筑物7栋,共配运行电27部。
6、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1.98%;容积率2.9;绿地率为30.5%
7、本项目按规划配备的地下机动车位840个。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412.8平方米;坐落位置:23号楼底层。
2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不少于30平方米;坐落位置:物业服务用房内。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证书及三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1
、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
、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
、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60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922日至201192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大厦七楼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922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大厦七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物业服务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1921日至20119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大厦七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或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兴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13880719404

                                                                                              201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