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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御苑”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汇晨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金沙御苑”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金沙御苑”
建设单位:成都汇晨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乡黄忠村4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黄忠路,南至黄苑街,北至黄忠北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金沙御苑”总建筑面积54680.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8390.5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57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14.3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53.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98.11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场地面积15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3.87%,总容积率:2.80,绿地率:31.3%。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8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13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253.44平方米;位于2号楼1层、2层及3号楼地下一层(含业委会用房30平方米)。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2号楼1层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汇晨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石人西街35号
电  话:王乔
联系人:13708080558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8月30日、2011年8月3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石人西街35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8月3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石人西街35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1年8月26日、2011年8月29日17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石人西街35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盖章):成都汇晨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