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海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越鞠苑一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越鞠苑一期”
建设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海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四至范围:东至学府路,西至校内道路,南至校内道路,北至德通桥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总建筑面积5415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3693.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89.13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2%,总容积率:3.00,绿地率:35%。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89.13平方米;位于1栋1层(含业委会用房30平方米)。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1栋1层(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海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电 话:13648076136
联系人:杨支才
四、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5月13日、2011年5月1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5月1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壹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12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盖章):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海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
5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