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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岛之星”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四川泓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鹭岛之星”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鹭岛之星”位于崇州市崇阳镇崇庆南街。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项目建设净用地面积22326.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493.7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8971.3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625.3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45.80平方米,物管用房205.00平方米,地下及夹层建筑面积11522.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10607.07平方米,地下室夹层建筑面积915.5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部分面积:8875.11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面积393.00平方。总容积率3.98,建筑密度19.96%,绿地面积2944.49平方米,绿地率38.3%。机动车停车位625辆{其中:地上停车位317辆,地下停车位308辆},商业停车位12辆,地下非机动车位859平方米,非机动车位859辆。
物业用房配置:
物业用房面积393.00平方米,位于小区内地下室夹层。
业主委员会用房面积103平方米,位于小区内地下室夹层。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泓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  3  24 日至2011 3 25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培中路80号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  3 24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培中路80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暂三级)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1年  3 24 日至2011年  3 2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中路80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培中路80号     
联系人:冯丁祥
联系电话:028-86637566  028-86637566(传真)
          
                                                                         招标人:   四川泓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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