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
定,四川省广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广泽·长河郡”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广泽·长河郡
建设单位:四川省广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学苑路456号,四至范围:北至残疾人联合会,南至长流河,西至大夫村,东至巨石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多层住宅、商业物业。
本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8878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4753.00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159816.00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面积为152732.0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581.00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53.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937.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00%,绿地率30.00%。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592个(地上停车位426个、地
下停车位166个),按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692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420.00平方米;位于10栋2楼。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位于10栋2楼。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省广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81975288
联系人:苟智忠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02月17日至2011年02 月18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广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学苑路456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02月17 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广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学苑路45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及三级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 02 月 15日至2011年 02 月 16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四川省广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学苑路456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四川省广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