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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城六期一批次(R5a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8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成都盛吉立地产房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卓锦城六期一批次(R5a住宅)”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卓锦城六期一批次(R5a住宅)”,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新华村(国香街666号)。
本建筑区划四至范围:东至:香樟大道,南至:成龙大道,北至:国香街,西至:规划的商业、农贸市场。(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高层电梯住宅。
本建筑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134973.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7473.4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4330.95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69.00平方米(含门卫室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垃圾站2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33.00平方米),底层架空层建筑面积287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4480.00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577.00平方米,地下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32.0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211.00平方米)地下机动车位731个,地下非机动车位1043个。全民健身场所600.00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35.00平方米(其中地上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3.00平方米,位于7号楼架空层;地下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32.00平方米,位于7号楼地下室)。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位于:7号楼架空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盛吉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成龙大道一段枫树街253号
电  话:028-84709027
联系人:汪先生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1年 3 月 1 日至2011年 3 月 2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锦江区成龙大道一段9号卓锦城二期(国香街188号)42栋成都盛吉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部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 2 月 25 日工作时间内在前述地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公司,且符合:
(一)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二)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三)未被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列入信用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和需提供的证件: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1年 2 月 23 日至2011年 2 月 2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由成都盛吉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报名。
(二)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物业服务企业情况简介、管理业绩荣誉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盛吉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