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风云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风云·琥珀名城”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风云·琥珀名城
建设单位:成都市风云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大邑县晋原镇内蒙古大道,四至范围:东至妇幼保健院,西至二环路,南至疾控中心,北至内蒙古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风云·琥珀名城”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007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584.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0285.74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63281.5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571.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53.23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9823.37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12.73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5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5,绿地率:3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下停车位283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412.73平方米,分别位于2栋和4栋。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50平方米;位于4栋。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风云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80808875
联系人:刘继平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2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槐树街51号吉祥苑9楼6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12月2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槐树街51号吉祥苑9楼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槐树街51号吉祥苑9楼6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风云置业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