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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和日丽住宅小区三期”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新西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决定对“丰和日丽住宅小区三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花都大道,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城市道路;南至大天路;北至皇花街。
2、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高层、商业。
3、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2709.65平方米。
4、本建筑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57831.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7631.3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2435.4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地上机动车位112辆,地下机动车位180辆;非机动车位510辆。
5.本建筑区划容积率为3.94,建筑密度为26.65%,绿地率30.5%。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坐落位置:1号楼底层半地下。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坐落位置:物业用房内。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及三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75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9月29日至2010年9月30日工作时间内在新都区新都镇桂湖东路39号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9月29日工作时间内在新都区新都镇桂湖东路39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物业服务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新都区新都镇桂湖东路39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新西南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39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