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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新区配套市政公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3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对“光华新区配套市政公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培风9组、万家湾5、6、7组,四至范围:北至光华新区3线,东临中铁商业用地,西至成飞大道,南至光华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市政公园。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58829.9平方米,绿地面积44187.14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765平方米,网球场用地面积4892平方米,道路广场等其他用地7985.76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745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7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51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85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987平方米,地下开闭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79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3.0%,总容积率0.029,绿地率75.11%。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23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677平方米;坐落位置:本建筑区划1F。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坐落位置:本建筑区划1F。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
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若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08月26日、2010年08月27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616室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若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08月26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61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75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0年08月24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2010年08月25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招标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岑
联系电话:13882209460
 
招标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