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小区”廉租房项目由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拨款,由成都市新都区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承建,是民生工程之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新都区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决定对”红星小区”廉租住房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红星小区”廉租住房
建设单位:成都市新都区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绕城路与新都大道交叉口,四至范围:南至老新石路,北至金佰利汽车展场,东至新都绕城路,西至新都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
“红星小区”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12001.81平方米。本建筑区划容积率:1.59,绿地率:39%。总户数:503户。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位23辆。
廉租房住户承担物业服务管理费,每户按0.50元/平方米缴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贴。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84.24平方米,位于1号楼。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西安北路2号
联系电话:13808186262
联系人:李静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能力并且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5 月 10 日至2010年 5 月 12 日工作时间内在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14房或成都市西安北路2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5
月 12 日工作时间内在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14房或成都市西安北路2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 5 月 7 日和 5 月 9 日17时00分前到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14房或成都市西安北路2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新都区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