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
定,彭州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恒昌·贵筑”(A地块)的物业服务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恒昌·贵筑”(A地块)
建设单位:彭州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彭州市天彭镇三圣南路46号,四至范围:北至回龙西路,
南至金华西路一段,西至三圣南路,东至本公司B地块。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高层电梯住宅、商业物业。
本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2321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358平方米;
地上建筑总面积为99158平方米,其中高层电梯住宅面积为87108平方米、商业
用房建筑面积为9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65平方
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2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4.20;建筑密度27.90%,绿地率30%。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578个(地上停车位103个、地
下停车位475个),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078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分别位于8栋一层及地下室。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统一配置在B地块。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彭州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83887177、13541328066
联系人:毛家安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
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
直接于2010年 4月22日至2010年 4月23日工作时间内在彭州恒昌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彭州市天彭镇泰安路40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
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4月22日工作时间内在彭州
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州市天彭镇泰安路40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
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及三级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 4 月 20 日至2010年 4 月 21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彭州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州
市天彭镇泰安路40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壹仟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彭州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