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四川福成实业有限公司定对“兰庭尚品”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兰庭尚品”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方营村。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建设净用地面积155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890.86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77497.4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4912.69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2584.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3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93.2平方米),地下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439.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954.12平方米(其中物管用房110.67平方米)总容积率4.99,建筑密度24.4﹪,总绿地面积4682平方米,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538辆{其中地下机动车位400辆,地上机动车位138辆(其中库内30辆)},非机动车位881辆
物业用房配置:
物业用房面积273.87平方米,位于小区5号楼低层。
业主委员会用房面积30平方米,位于小区5号楼低层。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福成实业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0 年 04 月 20 日至 2010 年 04 月 2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0 年 04 月 2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壹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 2010 年 04 月 15 日、 2010 年 04 月 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报名参加并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四川福成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28-86637566 028-86637566(传真)
2010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