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崇州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金丰.翰林院”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金丰.翰林院”位于崇州市蜀南街西侧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8359.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378.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255.7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72902.7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3.02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93.02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97.00平方米其中(机动车位建筑面积5891.00平方米,非机动车位建筑面积0.00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256.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6.00平方米.机动车位396辆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96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00辆)。
容积率3.99,建筑密度19.80﹪,;绿地率35﹪,全民健身场所608.0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6425.94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95辆。总户数:648户。
物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配置:
1、物业用房:一号楼底层和地下室 建筑面积分别为:263.0平方米和 306.00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用房位于:一号楼物业管理用房内,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崇州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4月 6 日至2010年 4月 7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4 月 6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定三级)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0年 4 月 2 日、2010年 4月 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崇州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中同仁路8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28-86637566 028-8663756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