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鑫苑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决定对“鑫苑名家二期” 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鑫苑名家二期”
建设单位:鑫苑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锦江区粮丰村九组,四至范围:东至东洪路,西至榔榆路,南至牡丹路,北至蜀葵路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鑫苑名家二期”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3049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5030.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18159.0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7710.73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448.3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724.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32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19.90%,总容积率:7.15,绿地率:36.1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53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19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724.58平方米;位于四号楼一层和地下一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 平方米;四号楼一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鑫苑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粮丰村九组
电 话:13568833559
传 真:028-88106789
联系人:朱先生
四、报名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1 月 20 日、2010年 1 月21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粮丰村九组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3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1 月 20 日在成都市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粮丰村九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二级资质证书以上(含二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0年 1 月 18 日至2010年 1 月 19 日17时前在成都市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粮丰村九组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鑫苑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2010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