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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丽景”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1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花都丽景”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花都丽景
建设单位:四川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本项目位于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四至范围:东至蒲东鼎城,西至新城花园,南至朝阳大道,北至盐井沟。
2.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3、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8029.81平方米。
4、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3132.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1950.0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50.64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131.38 平方米。
5、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 32.5%;容积率2.39;绿地率为 30.2%。
6、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车位240辆,非机动车车位 345 辆,均为地上停车位。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31.38平方米,位于建筑物二栋一楼,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力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栅子街3号附10号
联系电话:13540883192
联系人:戴英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邀请函
凡符合上面第四条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公司,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并可按照投标邀请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四川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O九年 十二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