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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阳光”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7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西藏荣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清河阳光”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清河阳光
建设单位:西藏荣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培风村1、2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铁路西环线防护绿地,南至街头绿地,北至成都市兴光华建设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清河阳光”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218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637.10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50238.10平方米,电梯住宅建筑面积245591.8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774.7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834.10平方米,垃圾房建筑面积13.5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350.00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库面积45478.10平方米,物管用房面积84.1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075.7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18656.39平方米。
本项目建筑密度:23.1%,容积率:4.0,绿地率:30%。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15栋;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251辆,其中地上室外停车位60辆,地下停车位119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565辆。
本项目共有住户:2138户。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888.20平方米;分别位于6栋旁804.1平方米及地下一层84.1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 平方米;位于小区6栋旁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西藏荣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  话:13808210583
联系人:朱先生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1210日、2009121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槐树街西51号吉祥苑906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121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槐树街西51号吉祥苑90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9128日至20091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槐树街西51号吉祥苑906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西藏荣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