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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河名城”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旺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上河名城”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上河名城 
建设单位:成都旺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大邑县晋原镇滨河路东段68号,四至范围:东至南街中学,西至大邑机械厂,南至鸳鸯村,北至滨河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多层住宅
“上河名城”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559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914.81平方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 38914.81平方米;总绿地面积9008.01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1.53,住宅建筑密度:37.2%,绿地率:35.2%。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上室外停车位198辆,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370辆。
本建筑区划共有住户:360户。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50.00平方米;位于第7栋旁会所内。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位于7栋旁会所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旺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13808198722
联系人:周先生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你单位自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09年 11 16 日09时至17时、2009年 11   17  日09时至17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成都市槐树街51号吉祥苑906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人(盖章):成都旺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