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四川省彭州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光明顺风港”项目的建设业主,决定对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本项目位于彭州市天彭金彭东路33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规划总建筑面积41090.4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37644.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3292.8平方米;商业寓建筑面积4206.8平方米,物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15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45.89平方米;容积率3.72,建筑密度38.4%,绿地率30.2%,总机动车位124辆其中(地上停车位34辆,地下停车位90辆)。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省彭州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定三级)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0分。
(四)接收到招标方的邀请函的物业服务企业方能参与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09年 9 月 23 日、2009年 9 月 2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四川省彭州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人民塘社区4组
联系人:孙靖
联系电话: 86637566 (传真)86637566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