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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韵”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4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新东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上海东韵”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上海东韵
建设单位:成都新东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牛沙后街88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牛沙横街,南至静居寺路,北至牛沙后街。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办公、酒店。
“上海东韵”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4622.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8544.06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90802.06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193868.04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7087.02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1411.00平方米,酒店用房建筑面积3764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96.00平方米(其中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742.00平方米,其中: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69.0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19387.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4.5,建筑密度:27.8%,绿地率:30%。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上室外停车位78辆,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76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816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365.00平方米;分别位于一号地块(a3a9),二号地块(b1),三号地块(b7)。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 平方米;位于一号地块。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新东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蓓荣
电  话:13198503133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  9 月 9  日、2009年 9  月  10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  9 月 9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  9 月 7  日至2009年  9 月   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新东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