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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香城学府”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3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新和•香城学府”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诚邀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东村、福元村,四至范围:东至西南石油大学校区;西至蜀龙路;南至西南石油大学;北至已墙足。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5951.5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152809.7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23116.6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21431.3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10.9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95.78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718.64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260.31平方米(首层架空层);地下建筑面积25432.8平方米,地下1层。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6幢。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19.3%;综合容积率3.42;绿地率3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620个(地下);按照规划设计建造非机动车停车位1822个。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招标人: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三级暂定)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6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09年02月24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2009年02月25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6楼2616室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欣、杨万鹏
联系电话:028-86279140、028-86279270(传真)
 
招标人: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