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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河名居•荣煜”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2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亲河名居•荣煜”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诚邀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三元村,四至范围:东至九道堰;西至新油乐园;南至亲河民居A区;北至天府石油乐园。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品房。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3261.0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55380.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737.4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5555.46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42.8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停车面积7618.8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面积677.5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246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00.5平方米,地下1层)。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5幢(520户,-1F—30F)。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14.7%;综合容积率3.4。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60个,地上室外停车位62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385个,地上停车位75。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招标人:成都市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三级暂定)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6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08年12月3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2008年12月4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6楼2616室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欣、杨万鹏
联系电话:028-86279140、028-86279270(传真)
 
招标人:成都市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