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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家村经济适用房工程”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5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决定对“成都市高家村经济适用房工程”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诚邀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高家村五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成都云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成都市岷江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3333.3平方米,建筑基底总面积3447.89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59515.6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3135.1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1200.24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74.77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43.11平方米,门卫、垃圾收集点82.95平方米,自行车棚建筑面积118.2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915.9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380.50平方米,绿地面积421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3幢,-1~18F(其中住宅3659套,非住宅8315.45平方米);建筑结构有钢筋砼剪力墙等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25.86%;综合容积率3.916;绿地率为31.6%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83个(住宅部分180个,商业部分3个),其中地面停车位36个,地下停车位147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118.20平方米785辆)。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招标人: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我市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6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人请200803270912时、14时至17时,200803280912时、14时至17时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150元整,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23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262616室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欣、李蕾

联系电话:028-86279140028-86279270(传真)

 

招标人: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