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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福佳苑”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1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上福佳苑”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诚邀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6527.8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950.6平方米,绿地面积760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2449.5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85776.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82598.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1690.7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87.8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44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0.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0平方米,自行车停放面积267平方米,车库16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178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625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85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6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3幢,-1F-18F(其中住宅3869套,非住宅4085.6平方米);建筑结构有剪力墙等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29.95%;综合容积率4.9975;绿地率为25.13%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435个,其中地面室外停车位290个,地下停车位145个,非机动车位1209个。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招标人:成都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我市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6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人请200803250912时、14时至17时,200803260912时、14时至17时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150元整,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建路92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262616室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欣、李蕾

联系电话:028-86279140028-86279270(传真)

招标人:成都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